广告主,你还敢用刘翔吗?
■ 《人物周刊》记者 唐朝
刘翔在起诉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侵犯肖像权的一审中,在官司输的一塌糊涂之后,全国媒体几乎都刊登了类似给《精品购物指南》“平反昭雪”的报道。
刘翔可能怎么也不会想到,一直是媒体“宠儿”的自己,这次为什么会遭到全国媒体的“棒喝”呢?
第一,冠军是你凭自己实力取得的不假,可是你当时炙手可热的人气可是全国媒体在轮番的报道中帮你建立起来的,你刚有“名”,就拿帮你出“名”的媒体开刀?第二,你的这个官司如果胜诉了,全国帮你出“名”的媒体恐怕就要被你逐个起诉了,所以全国媒体几乎都“盼着”你败诉呢!第三,一个人受广告主青睐的前提,必须要有代表性和知名度,而任何人的知名度都离不开媒体的支持。一个人一旦和媒体“交恶”,广告主也就把他打入“冷宫”了。
2003年世界田径锦赛结束时,可口可乐35万就拿下了刘翔。奥运会夺冠之后,刘翔不但广告价位飙升了20多倍,简直成了广告提款机;9月19日,刘翔在重庆出席某摩托车新车下线仪式;9月21日,刘翔不顾政府“吸烟有害
健康”的警示,更忘记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体育精神,成为一家烟草企业子公司的形象代言人;10月3日,刘翔在成都现场为康佳手机促销;10月19日,宁波国际服装节“翔子”的身影出现在杉杉服装的卖场;10月30日,刘翔又出任中国邮政EMS大使。
刘翔似乎得意的太早了,就在他飞往美国耐克公司总部的第二天,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发现了刘翔代言的疑似烟草广告,北京市工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立即责令该烟草企业停播了刘翔版广告。
现在是广告主该清醒的时候了,无论一个人的名气有多大,在同一时期代言众多不同产品,不但造的广告费成浪费是惊人的,而且也容易让消费者引发产品印象错位。现在刘翔的广告价位不会低于500万,拍摄费用最低不能少于50万,按照广告投放费用是拍摄成本7-10倍的黄金比例计算,厂家投放费用应该保持在3750万-5500万左右。如果我们按照业内广告浪费比例50%计算,厂家浪费掉的广告费应该在1875万-2750万。至于,由于其它品牌同期投放引起消费者印象错位而造成的广告费浪费更是难以统计。
刘翔现在应该好好的反省反省,你到底适合代言什么产品?什么钱能赚,什么钱不能赚?什么产品是给多少钱都不能代言的,自己心里应该有杆秤。任何事情都是物极必反,这个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任凭你跑的多快,任凭你打破几项世界纪录,你也不是万能的,你也不可能一手遮天!
2002年沸沸扬扬的耗子药寻找代言人的闹剧出笼,当时也有许多过气的明星跃跃欲试,最后,众人还是受传统道德“不能要钱不要脸”思想的影响,谁也不希望自己日后成为众人的笑柄。
冠军刘翔目前成了国人的榜样,既然是榜样就应该珍惜,有时间看看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公开信》,信中表示,在消协的投诉中,因明星虚假广告宣传而导致的投诉比例不断上升。
笔者和大家一样热爱冠军刘翔,只是希望刘翔多向已过逝的著名表演艺术家
赵丽蓉老师学习学习。
去年,由著名表演艺术家
赵丽蓉长子盛福春代表
赵丽蓉将她在1998年
春节联欢晚会上《打工奇遇》小品中书写的“货真价实”这四个字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中国药文化研究会药店工作委员会使用。
“货真价实”将作为中国药文化研究会“放心药店”工程的标志。为什么无偿转呢?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赵老师生前一定经常告戒孩子们,不是所有的钱都能赚,不是想起诉谁就起诉谁,法律毕竟是给所有人制定的,即使是奥运冠军也不例外。
“悠着点儿,别太红了,红的过分,那就是紫,那色儿不好看!”这是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姜昆老师在《自我调侃》一书中的一句话。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物极必反。一旦超过底线,媒体就腻味你了;一旦媒体腻味你了,炙手可热的人气,也就烟消云散了;一旦人气烟消云散了,也就该遭广告主“封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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